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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縣長要求中央以比照美國成立化學品安全和危害事故調查署(c.s.b)方式,以管理六輕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0.06.08

六輕接連工安事故,危及沿海居民身體財產安全,縣長蘇治芬8日參加遏止六輕工安事故公聽會,呼籲中央正視現行石化產業之管理法令的不足,儘速修正相關管制法規,及增定懲罰性的條款,讓台灣的石化業規範之嚴謹度,與西方先進國家並駕齊驅,對六輕工安防杜,才有撥雲見日的一天。

修正空氣污染防制法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以遏止六輕工安事故公聽會,8日下午在立法院群賢樓801會議室召開,由立委劉建國主持,立法院民進黨籍立委田秋堇、陳瑩、黃淑英、專家學者、環保團體、環保署長沈世宏及相關部會代表等出席,蘇縣長在公聽會上,要求中央以比照美國成立化學品安全和危害事故調查署(c.s.b)的方式,來規範及管理石化產業及其它重污染性的產業。

蘇縣長表示,現行的法令對六輕管理及規範,存在諸多不確定法律概念,是間接造成工安頻仍發生原因之一,中央應儘速修正法令規章,讓執法無模糊地帶外,更應制定石化產業特別管理條例,才能徹底解決層出不窮的工安事故。

台大詹長權教授表示,台灣化學工業的產值居全球14名,但管理規範卻是後段班,中央主管機關根本是輕忽國人的健康,以六輕某一次的工安事件為例,某機構曾在六輕10公里外測出與人體罹肝癌有絕對相關之化學物質,數值高的離譜及嚇人,令人質疑六輕自主管理的態度及方法,根本是草菅人命。
公聽會經與會代表熱烈討論後並作成以下結論,分別為:
一、現行相關法令,不足以有效遏止六輕工安事故,因此中央應針對法令之闕漏,進行研議修補,並邀請設置石化園區之地方政府共同研商,且相關法令之修正案,應於立法院下會期開議後,1個月內送審。
二、行政院應成立跨部會任務性編組單位,統籌管理石化園區業務,應於各石化園區成立中央級災害防救單位,並邀請設置石化園區之地方政府業務機關共同參與,以落實管理。
三、仿照美國設立「化學品安全危害事故調查署」(C.S.B)之獨立調查審議機構(類似飛安事故調查委員會),針對造成重大工安事故的廠商(或廠區)進行獨立調查。
四、強化毒性化學物質之源頭管理,應修法就有申報義務而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導致民眾生命身體健康受損害者,課予刑責,並加重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之行政罰則。
五、經濟部應責成六輕石化園區提出「雲林離島工業區石化廠區管線全面更新計畫」,包含時程表,確實監督六輕石化廠區之更新檢修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