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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海豐5廠於規定期限內完全停工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0.06.21

據台塑所簽署南亞海豐5廠停工備忘錄顯示,最慢停工的乙二醇三廠須於6月20日前完成停工,縣府21日率領專家學者實地勘驗後,確認該廠於期限內完成停工外,其餘4廠亦處完全停工,縣府重申,經濟發展固然重要,但不能凌駕於鄉親生命財產安全之上,希望六輕記取教訓,努力做好零工安事故。

副縣長林源泉21日下午率專家學者王世洲委員、謝和霖委員、縣府建設、勞工、消防及環保等單位,前往六輕海豐總廠現勘乙二醇三廠停工狀況,確認完全停工,同時驅車前往已完全停工的異壬醇廠、丁二醇廠、丙二酚廠及乙二醇二廠等4廠勘驗。

林副縣長表示,縣府勒令南亞海豐5廠停工,完全以維護鄉親的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考量,希望六輕牢記教訓,痛定思痛,做好工安體檢後再提復工計畫,待相關單位檢查通過後,才會准予復工。

縣府要求南亞海豐廠須於規定期限停工,完全以環保、工安及保障沿海鄉親的生命財產為考量之依據,絕無以企業生產成本或獲利來裁決停工的日期,希望此次停工處分,六輕能當成警惕與教訓,努力做好工安,挽回企業形象。

台塑所簽署南亞海豐5廠區停工備忘錄顯示,各廠完全停工日期為異壬醇 (INA) 廠6月5日,丁二醇廠6月12日 ,丙二酚廠及乙二醇二廠6月15日及乙二醇三廠 6月20日,21日經專家學者勘驗後,確認上述5廠均於規定期限內完全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