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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若為確診者或確診者密切接觸者時要如何請假?沒有證明文件怎麼辦?

  • 發布單位: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1.05.09
 
雲林縣疫情持續延續,自111年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4天,確診者7+7防疫,勞工若為確診者或確診者密切接觸者,配合居家隔離期間,如何請假?沒有證明文件怎麼辦?

防疫-勞工請假權益宣導防疫-勞工請假權益宣導

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張世忠處長表示,勞工如經依個案認定屬職業上原因染疫,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所謂「職業上原因」,指勞工隨作業活動所衍生,於勞動上一切必要行為及其附隨行為而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若非屬職業上原因染疫,勞工可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事假等,治療不能工作期間,未能取得原有薪資,無論為居家照護、收治於集中檢疫所、旅館或醫院,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請領普通傷病給付。

 

另勞工若因與確診者密切接觸需配合前3天「居家隔離」或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受隔離家屬」及照顧配合4天「自主防疫」之12歲以下就學就托子女或國、高中職、專科3年級以下之身障生、原接受日/長照機構的身障者及失能者,可請防疫隔離假,雇主應給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由於「防疫照顧假」係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因此,勞工請假期間如未有薪水可向衛生福利部申請防疫補償,至與確診者密切接觸需配合後4天「自主防疫」部分,可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事假等,照顧配合4天「自主防疫」家屬者,可請家庭照顧假、特別休假等。
張處長進一步表示,依勞工請假規則,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勞工如未能即時收到確診個案隔離治療通知書或學校開立暫停實體課程證明,可透過健保快易通APP的PCR陽性檢測結果或學校網站公告,以截圖或輸出之資訊方式,作為請假證明,向雇主辦理請假手續。


張處長特別呼籲雇主,防疫工作全民有責,請雇主以關懷勞工的角度,多加擔待,齊為防疫努力。勞雇雙方如因請假事項有所爭議或請假規範疑義,可洽本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協處或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