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109年4月15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一、依據: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4月14日第22次
會議決議辦理。
二、辦理事項:
(一)為強化移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社交安全距離宣導,請貴單位於本周六(4月18日)起,於假日(含週休假日及國定假日)前往移工經常聚集地點,例如:教會、清真寺、車站、移工商店街及購物廣場等,向移工宣導社交安全距離應注意事項。
(二)戶外宣導方式可採用擴音器材(俗稱大聲公)進行外語(英語、泰語、越南語及印尼語)宣導,建議廣播內容如下:「為防範新冠肺炎,請保持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或正確配戟口罩。」。
(三)另可運用宣導立牌、宣導單張或跑馬燈等方式進行宣導,相關社交安全距離及防疫宣導素材,請參考本署跨國勞動力権益維護資訊網站防疫專區(網址:https://covid19.w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