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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酒後不騎車-春節出遊保平安

  • 分類:勞動條件科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科
  • 發布日期:110-02-04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農曆春節到了,大家都想好好慶祝過年和出遊,有一件大事要記得喔!「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分本外國人或有無肇事,只要酒後駕車就是違法行為,酒後騎車除罰鍰或罰金大傷荷包外,如涉及刑責須入監服刑也會影響現有工作,雲林縣政府呼籲雇主、移工應共同正視酒後騎車的後果,千萬不可誤觸規定。

勞動部亦將視個案情形,針對酒駕違法情節重大者,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廢止移工聘僱許可並限令出境,移工將也不能再來臺工作,雇主可能因原本訓練有素的移工出境,對現有生產運作仍會產生影響。因此雲林縣政府呼籲雇主應多關心移工在臺生活情形,對於移工下班後喝酒行為,提醒移工應飲酒適度,並多加宣導我國交通規則,騎車記得戴安全帽,也要提醒移工,應避免酒後騎電動自行車等動力交通工具的行為。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才能「平平安安出門,快快樂樂回家」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