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協助「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或由各地方政府教育、社政、各地方檢察署與矯正機關轉介有就業服務需求之少年,運用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求職交通補助金、臨時工作津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等相關就業促進措施,協助少年適性就業。 欲了解更多資訊,請洽各地就業服務據點。
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協助「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或由各地方政府教育、社政、各地方檢察署與矯正機關轉介有就業服務需求之少年,運用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求職交通補助金、臨時工作津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等相關就業促進措施,協助少年適性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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