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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111年度優秀新住民及優秀新住民二代表揚

  • 分類:勞動條件科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科
  • 發布日期:111-10-03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一、雲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新住民之夜,發揚多元文化,透過公開表揚優秀新住民及優秀新住民二代,肯定其在雲林這塊土地上的努力,讓新住民及二代的優秀表現讓更多人看見,特訂定本計畫。
二、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三、 承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民政處
四、 協辦單位: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各戶政事務所、各新住民協會團體、社會處(含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及整合型新住民社區服務山線海線據點)、教育處、本縣開辦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識字班)學校、開辦國中、國小補校之學校、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縣榮民服務處。
五、 表揚標準:
(一)優秀新住民:
       1、設籍本縣行政區域內者,且為新住民。
       2、修德守法,且近三年內無不良素行紀錄者。
       3、具體之推薦事蹟:
      (1)熱心公益:關懷社會鄉里、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協助新住民融入在地生活,足以表揚者。
      (2)創業有成或在專業領域有所成就,足以表揚者。
      (3)終身學習:好學向上、提升自我,足為楷模者。
(二)優秀新住民二代:
       1、設籍本縣行政區域內者,父或母之一方為本縣新住民。
       2、修德守法,且近三年內無不良素行紀錄者。
       3、具體之推薦事蹟:
        (1) 創業有成或在專業領域有所成就,足以表揚者。
        (2) 推廣家鄉母語及多元文化有成,足以表揚者。
        (3) 學習典範:好學向上,提升自我,足為表揚者。
  六、 推薦機關或團體及表揚名額:
   (一)由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各戶政事務所、各新住民協會團體、社會處(含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及整合型新住民社區服務山線海線據點)、教育處及本縣開辦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識字班)學校、開辦國中、國小補校之學校、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縣榮民服務處推薦優秀新住民及優秀新住民二代。
    (二) 表揚名額共20名,優秀新住民及優秀新住二代各10名,由本府審查評比符合推薦資格者,經公布後,即為表揚對象。
  七、審查流程
(一) 由推薦機關或團體,檢具推薦表函送及電子郵件方式寄送本府審查。推薦表應詳載受推薦人具體事蹟及彩色照片電子檔,並附資料影本供檢核。
(二) 本府成立評選小組,小組成員為民政處、社會處、教育處、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之副處長、民政處戶政及新住民科科長、新住民相關團體代表2人組成,就提報資料進行書面資料評審。
   八、表揚對象由本府於新住民之夜中予以公開頒獎表揚,得獎者頒發獎狀乙幀及獎座乙座,以茲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