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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修正規定

  • 分類:勞動條件科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科
  • 發布日期:111-03-15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本次修正重點係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於111年1月18日施行,其中第15條原定「陪產假」修正為「陪產檢及陪產假」,爰配合修正。另鑒於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自111年5月1日起施行,爰依該法第6條規定增訂第8點第3款。其餘部分文字酌作修正,以使文義更臻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