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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工作平等 創造勞雇雙贏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業務宣導資料104.4.7 發布單位:勞工處
由於傳統男主外女主內之刻板觀念,所以職場上常有兩性工作權不平等的情形發生,雲林縣李進勇縣長上任後,為促進兩性地位實質平等,特責請勞工處加強各事業單位的輔導工作。

性別工作平等法早於民國91年3月8日即已公布施行(原為兩性工作平等法),旨在消弭性別職場之不平等、排除婦女就業障礙,在消弭性別職場不平等的部分,包括禁止性別歧視,排除婦女就業障礙的部分包括性騷擾之防治及促進工作平等措施兩部分,但由於相關工作未落實,所以性別不平等的情形仍時有所聞。

勞工處表示,為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權益的保障,自104(今)年起進用5名勞動檢查人員,專責至各事業單位辦理勞動條件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相關勞動法規之檢查及輔導事項。除辦理檢查業務外,同時推動本縣轄內單位營造幸福職場,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其他勞動法規,協助員工平衡工作與家庭兩領域間的責任。

李縣長表示:落實性別工作平等,可使雇主與受雇者關係更加融洽,提高員工士氣增強對企業的歸屬感,轉化為效率及生產力,創造雙贏局面,雲林縣政府將全力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