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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福利大躍進全面實施週休二日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5.21
勞動部於104年5月15日公告,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30條修正條文,將自105年1月1日實施法定正常工時為一週40小時。

縣府勞工處表示,本次《勞動基準法》縮減工時相關配套條文修正重點包括:法定正常工時縮短為一週40小時,調整延長工時,提高出勤紀錄之保存年限至5年並提高罰則、休息時間安排作有限度之彈性調整、明確訂定延長工時及休假日出勤可於6個月內補休等。

自105年1月1日起,勞工一週正常工時為40小時,可享有週休二日,工作與家庭生活間有更多的調適與平衡之時間,使得我國之勞動力充滿活力,進一步提升勞動效能與生產力,活絡經濟與社會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