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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通過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12.25
立法院日前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為落實身障權利公約,增進身心障礙者所需服務及簡化流程,縣府勞工處設置身障者就業平台及第二專長訓練中心來推動各項身心障礙者就業措施,以「單一窗口」、「固定專人」、「一案到底」客製化理念,協助身心障礙者適性就業,並促進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及改善生活品質,提升就業技能。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於今年12月1日立法三讀通過,本次共修正14條條文。其中在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部分,於第33條條文增加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參考身心障礙者之就業意願,由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評估其能力與需求,訂定適切之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計畫,必要時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此外,於職業重建服務含括項目中增加「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之項目,並明定各項服務之流程得由「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監護人」向各級勞工主管機關申請。

如有任何需求與問題,請洽雲林縣政府勞工處05-5522810,讓專業人員協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