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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外籍勞工要注意!!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1.15
許可外勞入國工作,係限定其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不應以申請製造工名義,行家庭幫傭之實。勞動部表示此行為已嚴重違反就業服務法,依法應予從重處罰,並重申已建立申訴諮詢及訪查機制,雇主聘僱外勞應遵守相關規定。

為協助來臺工作的外勞瞭解自身權益保障及諮詢申訴求助管道,勞動部自98年7月1日起建置1955專線,採取24小時、全年無休、雙語及免付費之方式,以泰國、印尼、越南及英語等4國語言,提供外勞及雇主諮詢及申訴,另勞動部的機場服務站,針對入國工作的外勞,透過機場入境講習並發放宣導文宣,宣導1955專線、自身權益與法令相關事項,以維護其在臺工作權益。

此外,為保障外勞的勞動人權及維護雇主聘僱外勞權益,去(104)年10月7日修正就業服務法第48條之1規定,已明定本國雇主於第1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幫傭前,應參加「聘前講習」,該項措施將於該條文修正6個月後實施,未來透過「聘前講習」可強化勞動部外勞管理措施,降低雇主違法使用的情事,達成政府、雇主及外勞多贏的局面。

縣府勞工處提醒,雇主應合法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幫傭,且不得違規指派從事許可以外工作。另為鼓勵民眾檢舉不法情事,勞動力發展署除設有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000-978供民眾檢舉外,並對於民眾檢舉非法雇主而查獲的案件,依查獲人數或案件態樣核發獎勵金最高新臺幣7萬元。而外籍勞工有受雇主任何不法對待事情,均可撥打24小時免付費電話1955專線申訴或諮詢本府勞工處電話(05)5522855或勞動部電話服務中心(02)8590-2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