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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性別工作平等 創造友善職場環境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9.12
為推動性別工作平等,創造友善職場環境,雲林縣政府規劃於105年9月23日(五)假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辦理「輔導事業單位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說明會」,積極協助與輔導轄內事業單位及雇主設置員工哺(集)乳室與提供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期待提供勞工朋友正向支持的工作環境。

縣府勞工處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業於本(105)年5月18日修正公布第23條條文,並自本年5月20日生效,將該條規定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之適用範圍,由原僱用受僱者250人以上,擴大至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

因應法令修正,勞動部修正「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增加受理申請經費時段,開放每年1月1日起至2月底以及9月1日起至9月20日止受理事業單位申請,並放寬申請托兒措施經費補助要件,有需求的事業單位可向所在地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雲林縣政府除配合受理相關申請外,為能有效輔導雇主提供友善職場相關措施,辦理「輔導事業單位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說明會」,現場除邀請推動托兒服務措施多年且成效斐然的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經驗分享外,並邀請轄內多家優質托兒服務機構與各事業單位進行媒合,期待提供勞工朋友正向且支持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