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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用身心障礙人力 讓企業更有力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6.12.21
為鼓勵本縣公、私立機關(構) 多僱用身心障礙者,縣府8日假劍湖山王子飯店進行績優單位表揚,本年度經評比獲選者,計有取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雲林縣警察局、雲林縣議會、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量販事業部北港量販店等4家單位,該4家單位除依法進用身心障礙者外,難能可貴的是上述廠商皆超額進用多名身心障礙者,足為楷模。

本縣轄內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需進用身心障礙者之義務單位共計307家,其中符合獎勵資格者共計161家,公立機關(構)佔有57家,私立機關(構)占有104家,共造就1,770名身心障礙者就業。雲林縣政府為鼓勵企業多進身心障礙者,特訂定「鼓勵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單位表揚獎勵計畫」。並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公立單位每34人需進用1名身心障礙者員工,且不得低於員工總數百分之三;私立單位每67人需進用1名身心障礙者員工,且不得低於員工總數百分之一為其計算基準,並以公、私立單位績優之前三名辦理表揚。

本年度獲獎單位如下:
(1) 取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總人數為99人,依法需進用1名身心障礙者員工,然該單位超額進用3名身心障礙者員工,為身心障礙者造就了4個工作的機會,獲頒獎金新台幣6,000元整及獎狀乙只。
(2) 雲林縣警察局員工總人數為162人,依法需進用4名身心障礙者員工,然該單位超額進用32名身心障礙者員工,為身心障礙者造就了36個工作的機會,獲頒獎金新台幣6,000元整及獎狀乙只。
(3) 雲林縣議會員工總人數為76人,依法需進用2名身心障礙者員工,然該單位超額進用5名身心障礙者員工,也為身心障礙者造就了7個工作的機會,獲頒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及獎狀乙只。
(4)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量販事業部北港量販店員工總人數為145人,依法需進用4名身心障礙者,然該單位超額進用11名身心障礙者員工,也為身心障礙者造就了15個工作機會,獲頒獎金新台幣2,000元整及獎狀乙只。

縣府希望透過獎勵計畫鼓勵更多的事業單位或機關(構)多加進用身心障礙者,並基於「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除可減輕身障者負擔外,也可讓其投入職場共同分擔家計,讓身障者重拾自信心,雇主也能發揮社會責任,因「類」施教,用其優,補其短,以發揮最大效益,讓大家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