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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中央政策,勞動基準法新修正規定3月1日上路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7.03.01
《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於今年3月1日施行,雲林縣政府配合中央政策法令執行沒有空窗期,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絕不容許有違規脫法情事,也會加強勞動檢查,首波檢查重點將鎖定交通、運輸等高工時、高風險行業,另外,50人以上的企業也將列入勞動檢查對象。

雲林縣政府勞工處張世忠處長表示,本次修法在中央秉持安全與彈性原則努力下終於可以順利完成,勞工權益「四不變」(即「正常工時不變」、「週休二日不變」、「加班總工時不變」、「加班費計算費率不變」),並考量勞動現場之實際需求及「四彈性」,使勞基法更貼近勞資雙方之實際需求,事業單位可因業務淡旺之需求調整工時,因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降低了成本增加之顧慮,勞工在特別休假協商遞延機制下,更能自主運用假期,而加班補休制度之明確化,保障了勞工加班費請求之權益,同時亦讓勞工多了一種工時運用選擇權。未來在政策的推動上本府將與中央緊密的合作,全力配合政策之推動,將透過事前政府把關、落實行政監督及事業單位內協商機制,以積極協助輔導轄內未成立工會之事業單位成立工會,建立勞資會議協商機制,並積極督導事業單位落實遵守勞基法之規範,以擔負起第一線把關勞工權益的重責大任,致力於勞工與雇主之平等和諧,以建構一個安居樂業的工作職場,進而創造勞、雇及政府三贏,促進經濟繁榮。

雲林縣政府勞工處再次強調,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絕不容許有違規脫法情事,也會加強勞動檢查。雇主如有違法情事,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勞工處申訴,或撥打勞動部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以維權益,雲林縣政府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