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1年勞動新制,報恁知!

  • 發布單位: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0.12.29

111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5,25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68元,「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停止適用。

 

雲林縣政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張世忠處長表示,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工資係由勞雇雙方議定,惟勞雇雙方所議定之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因此,自111年1月1日起雇主與按月計酬之勞工所約定工資不得低於新台幣2萬5,250元;與按時計酬之勞工所約定每小時工資不得低於168元,按日計酬者,則不得低於168元乘以所約定正常工時之金額。

 

又勞動基準法係為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不論一般勞工、兼職勞工,或按日、按時計酬之勞工、工讀生均適用,因此,雇主與勞工所訂之勞動條件,不得因勞工受僱身分是工讀生或正職、兼職人員而有所差別。另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停止適用後,值日(夜)工作,即回歸為勞動基準法所定之工作時間,因此,勞工若因值日(夜)工作而有超過正常工時,即應依法給付加班費,並將該時間計入延長工作時數。

 

張世忠處長強調,成功的企業除遵守勞動法令外,更應將員工視為是最重要的資產,提供合法合理的勞動條件,以保障其勞動權益,才能消弭勞資糾紛,勞資也才得和諧共同努力,共創雙贏的局面。事業單位若有勞動法令上之疑義可逕洽本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05-5522855)或勞動部(02-89956866)諮詢,另勞工於求職時應勇於和雇主溝通薪資待遇、勞工保險權益等,並保留勞雇契約、薪資袋等證據,如有發現事業單位有違反勞基法情事,可檢具相關事證,逕向本府申訴,亦可撥打勞動部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以維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