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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調整您不可不知!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業務宣導資料109.9.16

勞動部於109年9月7日公告發布「基本工資」調整,自110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以下同)2萬4,0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60元。

 

雲林縣政府勞工處張世忠處長表示,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工資係由勞雇雙方議定,惟勞雇雙方所議定之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又勞動基準法係為勞動條件最低標準,按該法規定一切勞雇關係均適用勞動基準法。除因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用本法確有窒礙難行者,並經勞動部指定公告之不適用行業或工作者外,均獲得最基本之保障。因此,雇主不論與一般勞工、兼職勞工,或按日、按時計酬之勞工、工讀生所訂之勞動條件,均不得低於該法所定之最低標準,而勞工也不因受僱身分是工讀生或正職、兼職人員而有所差別。除此之外,工資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雇主應全額、定期、直接給付,不得預扣勞工工資做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雇主給付勞工之工資亦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

 

張世忠處長強調,成功的企業除遵守勞動法令外,更應將員工視為是最重要的資產,保障其勞動權益,勞雇雙方應在薪資待遇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以禮相待,互相尊重,才能減少勞資糾紛發生的機會,勞資也才得和諧共同努力,共創雙贏的局面。事業單位若有勞動法令上之疑義可逕洽本府勞工處(05-5522855)或勞動部(02-89956866)諮詢,另勞工於求職時應勇於和雇主溝通薪資待遇、勞工保險權益等,並保留勞雇契約、薪資袋等證據,如有發現事業單位有違反勞基法情事,可檢具相關事證,逕向本府勞工處申訴,亦可撥打勞動部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以維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