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3.12.13
雲林縣政府積極落實身心障礙者的就業平等,透過專家學者進駐企業,針對不同事業單位的特性提供職務再設計、職缺開發、適當輔具協助等輔導措施,有效提升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機會與工作穩定性。讓縣內連續三年都有企業獲得勞動部金展獎,幫助多家長期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的企業擺脫了繳交差額補助費的困境,成為全國友善進用身障者的典範,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8(促進經濟成長與適當工作)。
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長張世忠指出,縣府在輔導企業方面取得顯著成效。以台塑集團麥寮園區為例,經過多次協調與輔導,該公司已於今年10月底完成所有身心障礙者的進用,終止繳納差額補助費。此舉不僅為身心障礙者創造了更多工作機會,也幫助企業實踐ESG(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社會責任,成為業界的楷模。
張世忠強調,雲林縣設有全台最多的8家庇護工廠,並透過單一窗口服務、職業訓練、支持性就業服務等多元管道,協助身心障礙者順利融入職場。特別是多家友善進用身心障礙者的企業,已連續三年榮獲勞動部金展獎,並獲得獎金鼓勵,成為全國職場友善的典範。
勞青處指出,這些獲得金展獎的企業,不僅展示了企業社會責任,也證明了身心障礙者在適當的工作環境中能夠充分發揮所長。縣府呼籲更多企業釋放更多職缺,協助身心障礙者提升自信,並與企業共同分擔家庭經濟,實現「類施教、用其優、補其短」的企業理念,達到最大社會效益。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員工人數達34人及私營事業員工達67人,依法應進用一定比例的身心障礙者。未達標者,除需繳納差額補助費外,還可能面臨處罰。此項法令的實施,旨在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益,並鼓勵各界支持身心障礙者的職場融入。
雲林縣政府將持續推動身心障礙友善職場各項措施,協助企業創造更多就業機會,鼓勵更多企業參與,為建立包容、公平的就業環境,實現企業與身心障礙者的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