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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於颱風天使勞工外勤作業,應評估風險並提供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交通工具--違者依職安法最高可罰30萬

  • 分類:勞動條件科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科
  • 發布日期:103-07-22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中度颱風麥德姆逼近臺灣,職安署呼籲雇主如使勞工於颱風天從事餐飲外送、新聞採訪等外勤作業,應就外勤風險予以評估,如決定使勞工出勤,應依規定置備適當救生衣、安全帽、連絡通訊設備與其他必要之安全防護設施及交通工具,如未依規定辦理,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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