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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發布社區式長照機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暫停服務期間得請防疫照顧假相關規定

  • 分類:勞動條件科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科
  • 發布日期:110-05-20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主旨: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峻,及國內防疫需求,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暫停服務期間,身心障礙者及失能者之家屬得請防疫照顧假。

說明:
一、因應近期新型冠狀病毒發生社區感染風險,為降低社區傳播風險,減少社區中人際接觸頻率,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發布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含社區式及機構式日間照顧、社區日間作業設施、家庭托顧)暫停服務期間,原接受服務之身心障礙者及失能者家屬若有親自照顧需求,受僱之家屬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二、前揭家屬為二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或民法第1123條所定之家長、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