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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宣傳

  • 分類:勞工安全衛生
  • 發布單位:勞資關係科
  • 發布日期:110-09-03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及第19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網路教學課程或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數位學習課程,事業單位之勞工上網學習,取得認證時數後,得採認為一般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時數。
二、職業安全衛生署已建置之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目前已有5門製造業在職訓練課程,除國語外,並另譯有5種語言(英語/印尼語/泰語/越語/台語)版本,未來將持續開發各類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歡迎本國勞工及外籍移工多加運用。
三、旨揭電子檔同步掛載該學習平台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