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本縣轄內雇主或仲介公司推薦1名優秀的產業類或社福類移工參與111年度全國模範移工選拔(詳情請參閱簡章)。 資格: (1) 聘僱本縣合法工作之移工。 (2) 自入國至110年10月31日止,在本國工作期間累計達1年(含)以上(不限同一雇主)。 (3) 無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法令情事。 (4) 請於111年1月18日前將推荐名單送本府審核。可於本府網站下載相關表單,網址路徑:雲林縣政府全球網站→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首頁→公佈欄→縣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