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8日 發文字號:勞動關2字第1110139825號 主旨:檢送「團體協約之協商會議注意事項」一份,請查照轉行所轄工會及所屬會員。 請本縣各企(產)業工會自行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