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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113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自113年5月8日至14日止開放報名,請詳閱報名簡章資訊!

  • 分類:勞工安全衛生
  • 發布單位:青年事務發展科
  • 發布日期:113-04-19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雲林縣政府113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自113年5月8日(星期三)至113年5月14日(星期二)止開放報名,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3年5月14日(星期二)前至本縣雲端聯合服務中心(網址:https://eservice.yunlin.gov.tw/)/線上申辦查詢/輸入「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完成報名申請(含佐證資料上傳;如使用MyData申辦者僅須上傳在學證明文件)。請勿重複線上報名,重複報名情節嚴重者本府將逕予列入資格不符名單。

計畫簡介:
目的:提供青年學生職場體驗了解職場關係與學習工作倫理,為未來進入職場預作準備,增進技能與知識,進而培養就業競爭力,順利進入職場。
工讀名額:120名(其中27名額優先錄取具特定身分者;27名額優先錄取使用MyData申辦方式者)。
薪資待遇:每月月薪新臺幣27,470元,並依法投保勞健保及提撥勞工退休金。
工讀期間:自113年7月1日至同年8月31日止。
工讀職缺:本府各局處及所屬機關(職缺如報名簡章附件一)。
工讀資格:連續設籍本縣滿一年以上(以報名結束日113年5月14日為基準,即112年5月14日(含)以前設籍者)之29歲以下於國內大專院校具有正式學籍之青年(不含五專前三年、各學制應屆畢業生、延長修業年限之大專生、各類在職專班、學分班、假日進修生、研究所學生及空中大學學生)。歷年業經本計畫(含本府109年度經濟弱勢大專學生暑期工讀方案)進用者不得參加。

重點事項提醒:
(一)未依規定辦理或資格文件不全者,不接受報名及補件;報名資料如有重覆、偽造、變造、造假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倘因資料誤繕、未開機、拒接陌生來電等個人因素,致未能即時聯絡所生相關後果請自行承擔。
(三)未滿18歲之學生,需由法定代理人同意及簽訂工讀契約。
(四)工作期間保險由雲林縣政府用人單位於人員報到時辦理勞工保險加保事宜,所需保費按勞工保險條例辦理,並按月依人員薪額6%提繳勞工退休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五)本計畫工讀科室與地點由各用人單位自行分配,地點包含本府所屬本縣各鄉鎮機關,非僅於雲林縣政府內,錄取者需自行規劃交通工具等相關事宜(恕不提供交通費用補助),倘錄取後因個人因素無法至用人單位報到或正常到班,應自願放棄錄取機會,不得要求重新分發至其他單位,請報名者務必審慎評估。
(六)報到後經用人單位發現下述情事,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報名資料有偽造、變造、造假,或在工讀期間從事兼職。
(七)本計畫工讀機會難得,如擬參加集訓、實習、自強活動、課業輔導或其他私人因素,每月預計請假合計超過5日以上者,請慎重考慮報名參加本計畫。
(八)工作期間如有違反規定或公務洩密等情事,除由服務機關予以辭退外,並視情節輕重,逕函就讀學校處理。
(九)工作期間相關權利義務及差勤管理悉依用人單位工作規則辦理。
(十)參與工讀後所得薪資將計入年度家戶年所得中,所得累計將是明年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計算之依據,請報名者務必自行確認加計薪資所得後,是否影響來年度申請身分資格。
(十一)雲林縣政府為辦理「雲林縣113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業務需求,必須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報名者需同意配合個人資料供公務使用。

有關本案詳細報名資訊務必詳閱附件報名簡章!

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詢 青年事務發展科(05)5523627戴小姐、(05)5523623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