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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提前終止聘僱關係驗證

  • 分類:勞動條件科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科
  • 發布日期:112-01-05

為符合勞動部規定並保護第二類及第三類外國人(以下併稱外國人)工作權益,避免遭雇主強迫終止聘僱關係致強行遣送出國,恢復面談及線上申請電訪(如有重大傷病、住院等情形)併行方式辦理驗證。

驗證注意事項如下:
(一) 採預約方式:請於一星期前來電預約時間,屆時攜回郵信封、驗證相關資料與移工至府辦理離境驗證。
(二) 上午8時30分至11時止,下午1時30分至4時止。
(三) 若有外國人申訴、爭議或1955案件者,請另洽承辦人員釐清案件後排定驗證時間。承辦專線:05-5338086~87,共2線。
(四) 離境驗證證明書陳核後將逕寄雇主處,不再函文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