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於111年10月6日新增「申請人(單位)聲明書」,並請申請補助單位下載使用。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4日府勞資一字第1113427330號函修正「雲林縣政府推展勞工行政業務補助審查及考核作業程序」第五點、第六點,自即日生效。
※為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於111年10月6日新增「申請人(單位)聲明書」,並請申請補助單位下載使用。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4日府勞資一字第1113427330號函修正「雲林縣政府推展勞工行政業務補助審查及考核作業程序」第五點、第六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