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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之外國人入住防疫宿舍檢疫異動申請書」111.5.4版

  • 分類:勞動條件科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科
  • 發布日期:111-05-06

應備文件:

  (1)入住防疫宿舍檢疫異動申請書

  (2)備查函影本(加蓋公司大小章、與正本相符章)

  (3)111年外國人入住防疫宿舍檢疫異動查核合格名冊彙整表

  (4)租賃須檢附租賃契約

注意事項:

  (1)填寫「111年外國人入住防疫宿舍檢疫異動查核合格名冊彙整表」工作類別 必須與「入住防疫宿舍檢疫異動申請書」之工作類別一致。

  (2)申請居家檢疫地點異動紙本,申請者若要取消申請,請以書面說明取消之緣由,勿以電話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