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處受理人口販運案件通報窗口及檢舉報案專線電話。 相關法令依據說明: 人口販運防制法第10條及人口販運防制法施行細則第11條。 一、本處為受理人口販運防制法案案件通報窗口。 二、檢舉人口販運案件專線電話:05-5338087 傳真電話:05-5331080